本人于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9日在大亚湾西区光明村,开200挖机挖管沟期间所做报酬为两万两千多元。工地老板存在对本人的恶意拖欠。工地至今还有多台挖机,其工人在施工。而且都有支付其机械费用和员工工资。工地还存在野蛮施工且重大安全隐患。儿童在施工区域随意进出且玩耍。施工区域,且没有做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望该地区管辖领导为我伸张正义。
本人于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9日在大亚湾西区光明村,开200挖机挖管沟期间所做报酬为两万两千多元。工地老板存在对本人的恶意拖欠。工地至今还有多台挖机,其工人在施工。而且都有支付其机械费用和员工工资。工地还存在野蛮施工且重大安全隐患。儿童在施工区域随意进出且玩耍。施工区域,且没有做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望该地区管辖领导为我伸张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