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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州博罗县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为有效整合利用市区停车资源,缓解停车压力,通过前期摸排全县可利用的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情况,结合当前博罗县停车环境存在问题,拟定《惠州博罗县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30日内(2024年7月2日-8月1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博罗大道中685号。邮政编码:516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惠州博罗县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1.2.2 项目地理位置
拟建项目分布于广东省博罗县石湾镇、柏塘镇、湖镇镇、泰美镇、东山公园、体育中心、博中高架桥、发改局门口、罗浮山景区等区域。
1.2.3 项目资产概况
本项目改造的公共停车泊位共计8371个车位,其中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4583个,可围蔽管理公共停车泊位3788个,同时设置新能源辅助配套设施568套。上述车位全部纳入有偿使用权转让范围。具体情况如下:项目路内停车泊位汇总表
表1.2-1 单位:个
表1.2-2
9.2.1营业收入和税金估算
本项目营业收入为停车位收入。
1、可经营规模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公共停车泊位共计8371个车位,其中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4583个,可围蔽管理公共停车泊位3788个,同时新能源辅助配套设施568套。
2、经营价格与指标分析
博罗县石湾镇政府定价停车费收费标准如下:博罗县石湾镇道路临时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表9.2-1 单位:元/次
说明:1、一类区域是指长堤东路、明月一路、湾湖东路、石湾公园、宏明西路、东兴路、清湾路、江滨西路、红海路、世泽路、历山路、建设西路、建设中路、建设东路等;二类区域是指永康西路、儒雅路北段、湾湖西路、安居路、崇明路、人民路、兴业大道、贤德东路、贤德西路、红旗二路、广尾洲路、大湖路、东明路、兴华路、兴业西路等。2.停车首30分钟(含30分钟)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超过30分钟按实际停放时间分段累加计费。3.繁忙时段首小时(含首30分钟免费时间)以1小时为单位计费,首小时超过30分钟且不足60分钟的按1小时计费;停车超过60分钟后以每30分钟为单位累加计费,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4.计费时间以24小时为一个周期。在第一、第二个周期内,一类区域路段连续停放满一周期的,每周期收费总额不超过30元/辆.次;二类区域车辆连续停放满一周期的,每周期收费总额不超过21元/辆.次;为避免长期占用路内停车位,一次停车超过两个周期的,从第三个周期开始,每周期计费标准和最高限价按上表标准翻倍计算。 博罗县罗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停车场收费定价方案
表9.2-2
停车费用收入预测表
表9.2-3
(1)市政道路(路内)停车位经营指标
参考博罗县石湾镇道路临时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一类路段停车按平均停车时长2.35小时计算,则停车消费为10.5元/次,停车周转率2.5车次/个车位,非免费停车时长占比70%,计算出一类路段单泊位日均预测收入为18.38元;二类路段停车按平均停车时长2小时计算,则停车消费为7元/次,停车周转率2车次/个车位,非免费停车时长占比70%,计算出二类路段单泊位日均预测收入为9.8元。全年可出租天数为365天。以上停车收入为理论收入,应考虑实施路内停车收费后一些因素变化对收入的影响。综合调整系数主要是从收费标准、收入变化率、社会车辆保有量、逃单率四方面考虑。
第十章 结论
1、本项目为惠州博罗县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拟采用有偿使用模式,利用项目的城市公共停车泊位,通过移交+改建相结合方式,提升博罗县公共停车泊位和路内停车泊位的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
2、惠州博罗县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含对8371个公共停车泊位进行智能化改造,包含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4583个,可围蔽管理公共停车泊位3788个,并配套建设568套新能源辅助配套设施。
3、本项目总投资为49935.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7812.96万元,有偿使用权转让费为30000.00万元,建设期利息为2122.34万元。资金的来源主要考虑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资金。其中项目资本金10135.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20.30%,由有偿使用者自筹解决;项目债务资金398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79.70%,拟申请银行长期贷款解决。
4、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参与各方的利益诉求,拟引进有实力、有相应运作经验的投资人参与本项目运作。项目采用的运作方式为:(1)项目实施机构将本项目有偿使用权授予有偿使用者,由有偿使用者向政府指定单位支付有偿使用权转让费;(2)有偿使用者获得利用开发和运营惠州博罗县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有偿使用权后,对项目进行升级改造,通过项目运营取得经营收入;(3)项目有偿使用期满后,有偿使用者将项目无偿、完好的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部门。
5、综合考虑本项目的行业特点、投资规模、投资回收期等因素,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为30年,其中:第1~2年为建设期,第3~30年为运营期。
6、《博罗县交通运输局拟进行公开招标所涉及的惠州博罗县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有偿使用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深诚正资评字【2024】第CZ002号评估结果,本项目有偿使用权评估价格为30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最终以有偿使用者成交价格为准。有偿使用者应在有偿使用协议签署后60个工作日内向政府实施机构开具的《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或《博罗县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中指定的博罗县非税转账相应账户支付有偿使用权价款。
7、根据《惠州博罗县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本项目提供的停车服务具备向使用者收费的基础。该部分经营收入足以覆盖项目的投资成本和合理回报,所以本项目属于“使用者付费”项目。
8、本项目推荐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偿使用者。